|
- 請至原設定抵押權之銀行領取抵押權塗銷文件:
- 押權塗銷同意書
- 他項權利證明書
|
領取抵押權塗銷同意書所需文件請逕洽各銀行、金融機構查詢。
|
|
- 土地登記申請書
※申請書下載(土地登記申請書、土地登記申請書)
※申請書參考範例
※申請書填寫說明
- 抵押權塗銷同意書
- 他項權利證明書正本
-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 1份(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 (註一)
- 申請人(或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
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皆可受理跨所抵押權塗銷案件
|
※(註一)申請人身分證明:
- 自然人,請檢附戶籍謄本正本、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
- 法人,應檢附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及其代表人資格證明。
- 公司,應檢附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或抄錄本正、影本(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
- 華僑,請檢附華僑身分證明書。
- 外國人,請檢附國籍證明文件,如護照、居留證等。
※注意事項:
- 代理人送件時請攜帶身分證(或駕照)、印章,以便核對身分。
- 依內政部102年12月27日內授中辦地字1026652564號函規定,非地政士代理案件同1年於同一登記機關申請超過2件,或曾於同一登記機關申請超過5件者,不予受理。
- 非地政士代理送件時,請由申請人及代理人於土地登記申請書第九欄備註欄分別切結「本人未給付報酬予代理人,如有虛偽不實,願負法律責任」、「本人並非以代理申請土地登記為業,且未收取報酬如有虛偽不實,願負法律責任」,並蓋章。
- 請於立約日起1個月內申辦登記,逾期申請登記須另行繳納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