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緣起
本計畫區於民國64年「林口特定區計畫」劃定為工業區,惟發展至今,林口特定區內五處工業區除工一尚未進行開發,其他工業區均已開發完成,造成本計畫區大面積工業區土地低度利用及閒置,不符合土地利用效益,且影響都市空間機能結構之健全。為因應地區產業發展需求,解決土地閒置與臨時工廠之現況,並維護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以市地重劃方式整體開發,以利活化閒置土地及帶動周邊發展與串聯產業軸線。
本計畫區位於林口特定區之西北側,屬於二高科技帶,未來亟具發展潛力。未來引入商業、文創及醫療養生美容生活服務機能,除提供產專發展之機能平臺外,更輔以優質生活機能設施之引入,強化「林口工一工業區『產業躍升創新園區』」之便利性,以符合地區產業發展需求。
貳、開發範圍
新北市林口工一市地重劃開發案,土地坐落於新北市林口區,東以文化北路二段為界(重劃範圍包含文化北路未開闢計畫道路部分);西以保護區及綠地用地為界;南以綠地用地及林口特殊教育學校為界;北以保護區為界。
參、開發面積
本重劃區總面積概估約107.91公頃。(實際開發面積應以公告之重劃計畫書為準。)
肆、使用現況
目前區內已有部分土地做為工廠或倉儲使用,類型包括鋼鐵、機械、物流倉儲、家具、木工、資源回收、製造、砂石場等,部分區域為住家及工廠混合,並有三處傳統磚造建物;商業使用主要分布在文化北路上,包括家具店、小吃餐飲業等,其餘多為雜林草地及零星農作使用。
目前區內道路均為既成巷道,基地內交通並非完善,主要聯外道路為文化北路,向北可連接至台15線,往南可接至國道一號,受交通區位因素影響,區內北側部分物流倉儲產業或家具倉儲所占比例較高,南側則以基礎製造業及零星製造工廠與住家混合使用較多。
伍、土地使用計畫
1.可建築土地:本案規劃「第三之一種產業專用區」、「第三之二種產業專用區」,合計面積67.17公頃。開發後分配土地予原土地所有權人,剩餘土地則為抵費地,訂定底價辦理公開標售,售出後所得價款應優先抵付重劃總費用。
產業專用區類別 |
建蔽率 |
容積率 |
土地使用計畫表
第三之一種產業專用區 |
50% |
210% |
第三之二種產業專用區 |
60% |
210% |
2. 公共設施用地:本案規定以市地重劃方式進行開發,則開發後公共設施使用計畫應依市地重劃相關規定辦理。依照平均地權條例第60條規定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第21條規定,本區範圍內共同負擔之公共設施用地包含「公園」、「綠地」、「道路」、「溝渠」等用地,合計面積約40.11公頃;非公同負擔之公共設施有「電路鐵塔」及「變電所」等用地,合計面積為0.63公頃。
■土地使用計畫示意圖
※應以實際公告實施之都市計畫書圖為準。
陸、開發作業進度
林口工一市地重劃區開發作業進度
時間 |
作業內容 |
107年9月30日 |
主要計畫發布實施 |
107年10月1日 |
細部計畫發布實施 |
107年10月9日 |
重劃計畫書公告30日 |
107年10月24、25日 |
召開市地重劃說明會 |
107年11月9日 |
地上物補償費(救濟金)清冊公告30日 |
107年12月21、22日 |
於林口區湖南市民活動中心辦理地上物補償費
(救濟金)發價作業(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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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4月9、10、11日 |
於林口區湖南市民活動中心辦理地上物補償費
(救濟金)發價作業(第2次) |
109年5月11日 |
重劃前後地價提報地價評議委員會審議通過。 |
109年8月31日 |
重劃後土地調整分配原則提報市地重劃委員會審議通過。 |
109年9月16、17日 |
於林口區公所7樓禮堂召開土地分配原則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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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4月15日 |
重劃工程「第二標」:新建工程處於108年4月15日申報開工,截至112年11月30日止,累計預定進度:100%,累計實際進度:100%。 |
108年5月10日 |
重劃工程「第一標」:新建工程處於108年5月10日申報開工,截至112年11月30日止,累計預定進度:100%,累計實際進度:100%。 |
110年4月27、28日 |
假本市林口區南勢市民活動中心召開土地分配草案說明會。 |
110年9月17日~10月18日 |
公告土地分配結果。 |
111年2月10日 |
本市新莊地政事務所辦竣土地權利變更登記。 |
11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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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第一次土地交接及發放市地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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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5月30日及31日 |
辦理第二次土地交接及發放市地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書。 |
112年7月6日 |
辦理第三次土地交接及發放市地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書。 |
112年11月27日及28日 |
辦理第四次土地交接及發放市地重劃負擔總費用證明書。 |
113年7月25日 |
辦理第1批抵費地標售(計31筆),相關資訊詳新北土地標售行動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