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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理單位:重劃科
  • 電話:02-29603456分機3478~3482

一、重劃區基本資料
(一)開發面積:總面積264.27公頃,本市境內167.57公頃。
(二)開發範圍:本重劃區橫跨本市林口區及桃園市龜山區,座落本市範圍西起文化二路,東至麗園二街,北鄰四維路,南迄中山高速公路。
(三)開發區概述:
林口新市鎮整體開發計畫共分四期,本重劃區係第一期重劃區,總開發面積266.54公頃,本市境內開發167.57公頃,提供建築用地面積約125.02公頃,無償取得公共設施用地面積約42.55公頃,節省政府用地徵購及工程建設費用約4,840,972,031元。

二、重劃原因
民國50年代,台灣北區區域以台北市及基隆市為中心,包括鄰近之台北縣與桃園縣,全區域人口自民國44年至民國57年增加55.30%,但同一時期內,舊台北市增加80.90%,附廓鄉鎮更增加162.70%,顯示人口之增加均集中於台北盆地,人口集中都市現象已出現,台北市地價自51年至57年上漲約3.5倍,郊區地價更翻漲約10倍,政府為平衡區域發展、減輕人口向中心都市集中之壓力,遂於民國五十七年研擬出「台灣北區區域計畫」,建議開發林口新市鎮,並規劃為英國田園都市模式,希望能創造以就業、文教、居住等多方面功能皆具備之新城市,藉計畫性大規模開發,達成政策目的,舒緩台北市人口壓力,解決居住空間擁擠、房價飆漲、公共設施不足等問題。

三、開闢公共設施用地
本重劃區全區總開發面積266.54公頃,公共設施用地面積約119.17公頃,包含學校用地17.84公頃、市場用地0.38公頃、鄰里公園用地4.27公頃、道路廣場用地18.78公頃、人行步道用地0.52公頃、高速公路用地14.02公頃、水溝用地0.05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