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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現行土地利用計畫將國土資源分為「都市土地」與「非都市土地」,分別由都市計畫法與區域計畫法等相關法令進行管制,本局則執掌非都市土地之編定管制業務。 「區域計畫法」自63年1月31日公布施行後,各縣市政府陸續依區域計畫法及其施行細則、內政部頒「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相關規定,劃定使用分區,編定使用地,本市之非都市土地係於70年2月15日完成公告編定,並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實施管制。 本市非都市土地面積約8萬5千公頃,占全市土地面積高達42%,分佈概況及各種使用分區比例如下圖。

新北市非都範圍圖示

新北市非都範圍圖示

新北市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配置圖

新北市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配置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