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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理單位:地籍科
  • 電話:02-2960-3456分機3213、3253~3255、3394~3395、3202~3203、3250~3251

一、跨所申辦登記案件服務:

除下列登記案件類型外,全面開放跨所登記服務,民眾於本市轄區內有不動產者,可就近至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不受轄區限制,歡迎多加利用:
1. 囑託登記。
2. 逕為登記(併案辦理者除外)。
3. 更正登記。
4. 涉及測量之登記
5. 地籍清理相關之登記。
6. 登記名義人無統一編號或統一編號為流水編,且未檢附載有原登記住址之身分證明文件者(經查調相關地籍資料及戶役政系統資料,可得確認登記名義人原登記住址之戶籍資料者除外)。
7. 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辦理者。
8. 超過十連件以上之登記申請案。
9. 與非屬跨所項目登記案件連件辦理者。
※更正登記倘有下列情形者,不在此限:
1. 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門牌等錯誤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者。
2. 地籍資料因土地登記資訊化建檔作業產生之誤轉載或漏轉載者。
3. 地籍資料之字型為同音異體字之誤載者。
4. 部分人檔欄位空白,惟依申請人所附之身分證明文件或以戶役政系統查得之戶籍資料,可得確認申請人與登記名義人為同一人者。

※超過十連件以上之登記申請案,如事先向受理之地政事務所預約經同意受理者,不在此限。

二、跨所代收案件服務:
為提供民眾更便捷之地政服務,本市各地所就前述非屬跨所辦理登記之案件,自105年1月4日起推辦「新北地政,送件攏ㄟ通」跨所代收件服務,以達全方位之跨所服務效益,增加送件的便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