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7年12月1日起,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便民服務,除臨櫃申請外,不動產之登記名義人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臺以網路申請本項服務,或申辦土地登記案件之權利人,於申辦登記同時得填具申請表(簽章應與申辦登記之簽章相同)併同申請本服務。本服務提供簡訊及電子郵件等二種通知服務管道供申請人選擇,當申請人於新北市所有之不動產權利遇有申請買賣、拍賣、贈與、配偶贈與、信託、抵押權設定、書狀補給、查封、假扣押、判決移轉、調解移轉及和解移轉等十二種情形,系統即經由申請人選擇之管道主動通知申請人,以協助民眾充分掌握其不動產登記之狀態並能及早因應,減少發生偽冒貸款或產權移轉等不法詐騙案件,使產權保障更加完善,地政服務更便捷、多元化。
地籍產權異動即時通服務完全免費,歡迎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