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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理單位:徵收科
  • 電話:02-2960-3456分機3341、3343~3352、3354、3356、3358、3372、3374、3375

為提升為民服務品質,自106年10月1日起,民眾向新北市政府申領徵收補償費時,得一併填寫換發權狀申請書,由本府代收後轉寄地政事務所,登記完畢後,再依民眾選擇的方式,主動通知民眾到所領取新權狀或直接郵寄到家,方便又省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