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跨縣市合作機制並提供民眾多元查詢土地徵收補償費或保管款領取管道,自105年7月1日起民眾至新北市政府申辦領取徵收補償費或保管款案件時,得一併申請查詢同一工程徵收案坐落臺北市、桃園市、基隆市或宜蘭縣轄內土地徵收補償情形。由受理機關透過跨縣市傳真或e-mail方式聯繫,再以公文或電話方式通知申請人查詢結果,以協助續辦領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