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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減少民眾領款奔波所造成之不便,並提升領取補償費之安全性,自94年7月開始試辦10萬元以下之徵收補償費保管款逕撥入帳戶措施,97年7月1日擴大為不限金額皆可申請逕撥帳戶,實施至今已有近7成民眾申請。因成效良好,自98年4月15日起進一步實施「徵收補償費逕撥土地所有權人帳戶」,徵收補償費於尚未撥入補償費保管專戶前,亦得申請將補償費撥入所有權人帳戶

 

單位: 徵收科  電話: 2960-3456分機3341~3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