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規定,提供政府資訊供民眾查詢。
條約、對外關係文書、法律、緊急命令、中央法規標準法所定之命令、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法規。
1.法務部
2.法制局
3.地政司
政府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及行使裁量權,而定頒之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
1.秘書室
本局之組織、職掌、地址、電話、傳真、網址及電子郵件信箱帳號。
地政局
行政指導有關文書。
1.地政局
2.地政局
3.研考會
預算及決算書。
請願之處理結果及訴願之決定。
法制局
1.採購處
2.工程會
支付或接受之補助。
本項尚無相關公開資訊內容
合議制機關之會議紀錄。
本局非合議制機關,無此項資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