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緣起
全國尚未取得之公共設施保留地長達3、40年迄今尚未取得,為使土地資源合理利用發揮效能,並保障人民權益,透過政府公辦整體開發方式取得興闢仍有需要之公共設施用地,以提升都市居民生活環境品質,並減輕政府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之財務負擔。
貳、開發範圍
本案土地坐落長泰段、安溪段及永安段共238筆土地,範圍四至
東:臨長泰街
西:臨中華路
南:臨永安街167巷
北:臨三峽河道
参、開發面積
本重劃區總面積概估約4.9173公頃(實際面積應以都市計畫發布為準)。
肆、使用現況
本案土地使用現況多為雜林地、車場、非合法鐵皮建物使用為主,且尚有未開闢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土地屬於低密度利用。
伍、土地使用計畫
本重劃區公共設施用地包含公園用地、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綠地用地、停車場用地、人廣用地及道路用地,合計面積約為1.9736公頃。
本重劃區可建築面積合計約為2.86公頃,重劃後能大幅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促進地方整體發展。
陸、開發效益
(一)促進土地利用:本案土地使用現況為雜林地、停車場、非合法鐵皮建物使用為主,且尚有未開闢之公共設施,土地屬低密度利用,缺乏土地使用規劃,有市容景觀零亂之虞,透過整體規劃開發,將地籍重新整理,形狀方整,有利地籍及地用管理。
(二)完善公共設施:經配合公園、道路及基礎民生管線興建,於開發完成後,完善區內公共設施,並提升生活品質,建立優美舒適的住宅空間。
(三)減輕政府財政負擔:透過市地重劃整體開發作業,市府可無償取得公園、綠地及道路等公共設施用地約1.9736公頃,節省購地及闢建經費支出,有效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四)政府與民眾雙贏策略:保障地主權益,以公辦重劃方式辦理公共設施保留地通盤檢討,規劃住宅區為0.5752公頃、商業區為2.2846公頃,兼顧民眾權益及地區發展公設所需,創造政府與民眾雙贏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