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2.0」訂於110年7月1日起施行,新制5項變革除了民眾最關心的「地號門牌完整揭露」以外,針對銷售預售屋業者,更提出「預售屋全面納管並即時申報」、「銷售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申報備查」、「增訂查核權」以及「紅單交易納管」等新措施,使預售屋成交資訊更加透明即時,防杜投機炒作並增進消費者權益,以達到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目標。
地號門牌完整揭露
新制實施後,新北不動產愛連網(https://i.land.ntpc.gov.tw/iland/)與內政部不動產實價查詢服務網(http://lvr.land.moi.gov.tw/)提供之實價登錄查詢資料,將從現行區段化、去識別化的地號或門牌資料(例如板橋區中正路1-5號[單]、板橋區中正路1-30號),全面改為揭露完整詳細的地號及門牌資訊,使不動產交易資訊更為透明,與便利各界查詢使用。
預售屋全面納管並即時申報
新制無論是不動產開發商或起造人等自建自售,或委託代銷業者銷售之預售屋皆須於「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之日起30日內申報登錄成交實際資訊,較舊制僅代銷業者於委託代銷契約終止、屆滿時申報,大幅縮短成交到申報之時間落差,可讓民眾即時查詢預售屋成交資訊作為交易參考。對於未依限申報、申報價格或面積不實情形,可按戶(棟)處最高10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以確保交易資訊正確。
銷售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申報備查
新制為加強保障消費權益,坐落本市之預售屋建案,銷售者應於銷售前以網際網路或書面方式,將預售屋建案相關資訊及買賣定型化契約向本市各地政事務所申報備查,另受託銷售之不動產代銷業,亦應將委託銷售契約相關書件於簽約起30日內向地政局申報備查,未依規定申報者將處罰3至15萬元,並得按次處罰。經檢視無誤者,民眾可上網查詢預售屋資訊及定型化契約,以減少買賣雙方資訊落差;另倘業者使用之契約違反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將直接按戶(棟)處6至30萬元罰鍰,增進不動產交易安全。
增訂查核權
另為確保各項申報登錄資訊的正確性,新制增訂直轄市、縣(市)政府相關查核權限,可向交易當事人、業者等要求提出交易相關文件或提出說明;而針對申報登錄之價格資訊有疑義的案件,亦可報請內政部向金融機構或有關機關查閱價格資訊相關文件,拒絕配合查核者將處罰3至15萬元,並得按次處罰。
紅單交易納管
鑒於預售屋買賣預約單(俗稱紅單)炒作,以及消費者給付定金後卻未能依約完成交易等情形,新制規定自行銷售預售屋或代銷業者收受定金或類似名目金額時,應以書面確立交易標的及交易金額等事項,且不得約定業者保留出售、簽約的權利,或其他不利於買受人之事項,以保障消費者權益;而買受人也不得將該書面契據轉售,違反規定者將按戶(棟)處罰15至100萬元罰鍰。
有關實價登錄2.0新制施行之法規、書表或系統相關資訊,都可於本專區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