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地籍整理計畫需要,辦理實施權利變換地區範圍邊界之鑑界、分割測量及登記 |
土地鑑界,發給土地複丈成果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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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建物拆除執照,舊建物拆除 |
建物滅失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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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建物建造執照、申報開工、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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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更新條例第55條
-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2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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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受或不願參與分配者補償金發放或提存 |
權利變換登記(登記注意事項)
編號1-應附文件(都更權變登記作業注意事項1)
編號1-應附文件(都更權變登記作業注意事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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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更新條例第52條
-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10條
- 辦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相關登記作業注意事項第1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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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實施者向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囑託地所辦理
2.將未受或不願參與分配者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實施者 |
未受或不願參與分配者補償金發放或提存 |
囑託塗銷登記:他項權利、三七五租約註記
編號2、6-應附文件(都更權變登記作業注意事項3)
編號2、6-應附文件(都更權變登記作業注意事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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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更新條例第61條第2項
-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10條
- 辦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相關登記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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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實施者向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囑託地所辦理 |
未受或不願參與分配者補償金發放或提存 |
囑託塗銷登記-限制登記
編號2、6-應附文件(都更權變登記作業注意事項3)
編號2、6-應附文件(都更權變登記作業注意事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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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更新條例第61條第2項
- 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辦法第10條
- 辦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相關登記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
- 改制前臺北縣政府96年5月8日北府城更字第0960266863號函
- 內政部103年12月16日台內地字第1030613332號函
- 內政部103年3月24日台內營字第1030801783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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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實施者向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囑託地所辦理 |
未受或不願參與分配者補償金發放或提存 |
信託登記 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辦理信託登記標準作業程序
抵押權設定登記 新北市各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標準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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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實施者向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囑託地所辦理;或
2.由實施者檢附主管機關審認不影響原核定之權利變換計畫公文後,自行申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