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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性問題】區段徵收開發總費用包括那些項目?(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51)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一)私有土地補償地價、建築改良物及農作改良物之補償費、土地改良物補償費、營業損失補償費、地上物遷移費、人口遷移費、公有土地有償撥用地價、協議價購地價。 
(二)無償撥用公有出租耕地補償承租人地價。 
(三)道路、橋樑、溝渠、雨污水下水管道、鄰里公園、廣場、綠地及兒童遊樂場等公共設施之規劃設計費、施工費、材料費、工程管理費、管線工程所需之工程費或遷移費、整地費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公共設施費用。 
(四)公共設施管理維護費 
(五)土地整理費用。 
(六)貸款利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