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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地政職系課長1名徵才(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

  • 公告日期:113-11-25
  • 下版日期:113-12-08
  • 工作內容:1.綜理地政事務所登記課業務(土地建物登記審查、地籍清理等事項)。
    2.其他交辦事項。
  • 職缺數:正取:1人;備取:1人(候用期限:5個月)
  • 工作地點:新北市瑞芳區明燈路三段32號(新北市瑞芳地政事務所)
  • 性別:不限
  • 徵才條件:
    1. 國內大專以上畢業,具有薦任第7職等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7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情事者。
    2. 近5年考績,不得有連續3年考列乙等者。
    3. 曾辦理土地建物登記實務經驗。
    4. 積極任事、善於溝通協調、抗壓性高者佳。
  • 報名手續:
    1. 報名方式:
    (1) 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止。
    (2)本職缺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本局)直接向前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須含簡要自述,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或未含簡要自述者,恕不受理報名),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及獎懲等資料影本)完整上傳至該系統(以上資料均為PDF檔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
    2. 甄審通知: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錄取情形公告於本府「新北市徵才」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