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土計畫法資訊公開及民眾參與精神,內政部營建署業依據國土計畫法研訂「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土計畫資訊公開及民眾參與機制原則」,請直轄市、縣(市)政府於擬定、審議各該國土計畫及國土功能分區時,邀請有意願參與之學者、專家、公民團體參加相關會議,並將相關資訊刊登於網際網路,以利資訊揭露,故民眾得以參與會議或書面方式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