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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費之領取】農作改良物補償費及土地改良物費用之核發對象?(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徵收補償費核計核發對象及領取辦法§9,10)

  • 日期:108-11-19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 類  別:區段徵收類-補償費之領取

(一)農作改良物補償費之核發對象如下:
1.訂有耕地三七五租約者,由承租人領取。
2.非訂有耕地三七五租約者,由實際使用人或耕作人領取。但實際使用人或耕作人非土地所有權人時,應於徵收公告時一併通知土地所有權人。
3.未能查明實際使用人或耕作人者,由土地所有權人領取。
(二)土地改良費用由土地所有權人領取。但土地使用人持憑改良土地費用證明書及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文件者,得由土地使用人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