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遊憩設施。二、戶外遊憩設施。三、水岸遊憩設施(高爾夫球場除外)。四、觀光遊憩管理服務設施(高爾夫球場除外)。五、古蹟保存設施。六、鄉村教育設施。七、行政及文教設施。八、衛生及福利設施。九、安全設施。十、宗教建築。十一、公用事業設施。十二、農作使用(包括牧草)。十三、交通設施。十四、生態體系保護設施。十五、水源保護及水土保持設施。十六、林業使用 。十七、森林遊樂設施。十八、再生能源相關設施。十九、溫泉井及溫泉儲槽。 二十、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