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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劃設為國土保育地區後,所有建築物都會被拆除嗎?

  • 日期:110-10-07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 類  別:國土功能分區劃設類


不會。
依照國土計畫法第32條,既有合法之建築物可以繼續使用,並且可以修繕。但未來如果需要增建、改建(重建),必須符合國土保育地區容許之使用項目,或者作妨礙目的較輕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