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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配】土地所有權人有二筆以上土地位於區段徵收範圍,可否集中分配土地?

  • 日期:108-11-19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 類  別:區段徵收類-土地分配

土地所有權人如申領抵價地,其應領之權利價值,是以其所有位於區段徵收範圍內土地之徵收補償地價總合計算,土地所有權人再以總合的權利價值,去選擇領回之抵價地,當然,所有權人可以選擇分配一筆土地,也可以選擇二筆土地,前提是每筆土地都要達到最小分配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