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算抵價地總面積。
(二)規劃抵價地分配街廓、分配方向及訂定各街廓最小分配面積。
(三)劃定區段徵收後地價區段,評定區段徵收後地價。
(四)計算各分配街廓面積、單位地價及抵價地總地價。
(五)計算各土地所有權人應領抵價地之權利價值。
(六)訂定抵價地分配作業要點。
(七)召開抵價地分配作業說明會。
(八)受理合併分配之申請。
(九)訂期通知土地所有權人辦理抵價地分配。
(十)依配定之位置,計算各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面積,繕造分配結果清冊。
(十一)公告抵價地分配結果。
(十二)繳納或發給差額地價。
(十三)囑託辦理抵價地所有權登記並通知受分配之土地所有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