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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分配】抵價地最小分配面積如何劃定?(土地徵收條例施行細則§54)

  • 日期:108-11-19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 類  別:區段徵收類-土地分配

由政府依照區段徵收目的及實際作業需要劃定,但不得小於畸零地使用規則及都市計畫所規定的最小建築基地之寬度、深度及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