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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及地上物補償問題】補償地價以什麼方式發放?(土地徵收條例§40)

  • 日期:108-11-19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 類  別:區段徵收類-土地及地上物補償問題

土地所有權人可以就領取現金補償地價,或於徵收公告期間內以書面申請發給抵價地等二種方式選擇一種作為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