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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我是賣方,可以主動登錄嗎?如果查詢到的價格覺得有疑問應如何反應?

  • 日期:110-07-08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 類  別:地價類

目前實價登錄新制係規範買賣案件由買賣雙方辦理申報,租賃及預售屋案件則分由不動產經紀業者及預售屋建物契約之出賣人或代銷業者辦理申報。
如民眾就所查詢的價格認有疑義,可檢具具體證明資料向不動產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