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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不動產經紀人員應具備哪些條件?

  • 日期:108-04-29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 類  別:不動產經紀業類

不動產經紀業為許可行業,業者不得聘僱未具備經紀人員資格者從事仲介或代銷業務,其從業人員必需取得下列專業證書:

一、不動產經紀人證書:欲擔任不動產經紀人者需經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並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規定領有不動產經紀人證書。
二、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欲擔任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者需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機構、團體舉辦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訓練合格或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及格,並向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構、團體登錄及領有不動產經紀營業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