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訊】新北市地政局表示,針對汐止東山路農地案,經各機關於112年11月1日聯合會勘,發現山坡地保育區林業及農牧用地未作農業使用,已於11月2日發函要求行為人於文到30日內恢復農業使用,並針對是否占用國有未登錄地部分,也在第一時間(11月3日)移請財政部國產署處理。
地政局指出,經限改期屆滿,12月8日複勘確認,建物主結構已拆除,惟現場石塊未清運且仍有水泥鋪面、水池等未恢復,於12月14日依《區域計畫法》處6萬元罰鍰,並限期文到30日內改善,屆期將再擇期複勘後續處,強調一切依照法定程序辦理中,並無賴品妤委員所稱瀆職或包庇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