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登記篇-土地總登記時登記名義人登記之所有權權利範圍空白且現仍空白者] 權利人依地籍清理條例第31條之1規定申請更正登記時,是否須經他項權利人同意?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無須經他項權利人同意,而且不受限制登記的影響。地政事務所逕為更正登記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