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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代為標售篇] 代為標售前是否會通知優先購買權人?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一、標售前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3個月,標售公告同時會張貼於直轄市、縣(市)政府、土地所在地之區公所、地政事務所、村(里)辦公處等公告處所,並以標售公告代替對優先購買權人之通知,不會另行通知優先購買權人。
二、標售相關訊息可至本府地政局網站(網址:https://www.land.ntpc.gov.tw/ch/index.jsp)地籍清理代為標售作業資訊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