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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篇-共有土地,各共有人登記之權利範圍合計不等於一] 共有人之一依地籍清理條例第31條規定申請更正登記時,是否須經他項權利人同意?

  • 發布單位: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無須經他項權利人同意。地政事務所逕為更正登記時亦同。